一、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他特别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今年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稳面积稳产量。由于我市粮食生产比较效益偏低、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任务依然繁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必要出台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目标任务
强化省定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任务分解落实,健全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加大粮食生产投入力度,大力开展“压单扩双”、宜双则双,积极发展早稻集中育秧,推动非双季稻优势区扩大再生稻面积,发展旱杂粮生产,引导严格管控区大力发展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旱杂粮,落实好各项惠农惠粮补贴,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减轻种粮风险,保护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提出了十点要求,一是落实粮食生产责任,二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三是防止耕地“非粮化”,四是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五是优化粮食产业结构,六是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七是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八是应收尽收以销促产,九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是加强督查考核。
四、主要政策
(一)第七条中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善全市耕地质量区划,严格管控区坚决退出口粮水稻种植。精准识别安全利用区中的高风险区域,降低农户种粮风险。加强优先保护区环境整治,防止耕地土壤污染面积进一步扩大。多措并举,科学降镉,提高质量合格稻谷比例。
(二)第三条中的治理耕地抛荒。支持各地统筹抛荒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财政投入资金用于支持抛荒耕地复耕复种。凡出现集中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县市区,直接约谈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耕地抛荒一年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代耕,代耕者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抛荒二年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组织恢复耕种。对抛荒的耕地,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第九条中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并将粮食生产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范畴。
(四)第九条中的集中育秧补贴。落实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贴,引导机械化育、插(抛)秧发展。
(五)第九条中的农机补贴。落实国家农机补贴和省级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烘干机等农机具累加及作业补贴,鼓励地方开展财政累加购机补贴和作业补贴。
(六)第九条中的金融扶持政策。落实和完善粮食种植保险和惠农担粮食贷等金融扶持政策,帮助解决贷款难、贷款贵和风险大等问题,切实减轻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种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