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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郴政办发〔2021〕6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郴州市辖区内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行使市级有关权限的通知

2021/04/06 8.9k 阅读 504 点赞




一、背景和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园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文件精神,根据刘志仁市长在2020年12月31日在《批示抄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文件上的相关批示,蒋锋常务副市长在2021年3月六会合一大会上、周海林副市长在2021年1月自贸区赋权调度会和2021年3月自贸区现场调研座谈会上对园区赋权做的具体要求,市政府黄仲副秘书长对园区赋权工作的多次跟踪调度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拟制《关于赋予郴州市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行使市级管理有关权限的通知》。

二、文件起草和意见征集情况

按照《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省指导目录”)所列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全市12个园区征集赋权需求,除桂阳、汝城的省级园区未提出需求外,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等10个园区均提出需求,涉及194项事项,其中超出省指导目录范围的52项(仅安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我局认真对照省指导目录审核各园区需求,将属于省指导目录且属市级权限的142项赋权需求事项向相关18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5个部门反馈无意见,13个部门对67个事项提出修改意见,其中因事项实行属地管理,部门建议由县级赋权的47项(主要为市人社局和市税务局事项);由于事项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或相应政策即将修改,部门建议暂不赋权或不适合赋权事项19项(主要涉及职业技能鉴定、环评和危险废弃物处理、特种设备和医疗器械、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以及白蚁防治等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已取消事项1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部门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并与相关市直部门、园区逐项沟通后,形成《关于赋予郴州市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行使市级有关权限的通知》和涉及12个部门75个赋权事项的园区赋权事项目录。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理顺关系充分授权、明确责任有效承接、完善举措动态调整、赋权事项目录四个方面内容,说明了四种赋权方式(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的行使方法,明确了市直各单位和园区管委会在承接准备、承接过程、正式运行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并提出了各市直相关部门对承接运行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通知》按照土地供应与项目推进类、市场准入与企业经营类、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类、园区管理与服务类对事项分类进行梳理,明确对高新区管委会等10个国家级、省级园区予以赋权75项市级有关权限,其中直接赋权12项,委托行使20项,服务前移27项,审批直报15项,还有1项根据权限不同涉及委托行使和审批直报两种赋权方式。

四、有关说明

1.此次赋权事项是严格按照园区需求及承接能力进行梳理,赋权事项、方式、范围基本按照湘政办发〔2020〕49号文件落实。市自然资源局1个事项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个事项赋权方式、赋权范围与指导目录不一致的,根据省目录文件精神作为本地区特色赋权事项予以赋权;关于安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提出的52项超出省目录范围事项,待向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汇报,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和充分调研论证其后续承接能力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赋权。

2.关于委托行使、服务前移的实现方式。对服务前移赋权方式,经向省政务管理服务局请示汇报,并结合其他市州的赋权情况,建议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实现服务前移:一是市直部门可明确专人到园区进行受理;二是市直部门可委托县级相关部门在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受理;三是可由园区管委会在园区政务中心设置“服务前移帮代办窗口”进行“帮代办”服务。对委托行使赋权方式,为确保委托行使赋权方式中的“见章盖章”能真正落地实施,我们建议市直部门与园区管委会在签订赋权事项委托书时,必须明确“见章盖章”的便利实现方式,如直接将加盖印章的空白证件发给被委托园区等,且需明确盖章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和盖章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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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