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总体部署,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9号),吴巨培代市长和李五一副市长对该文件进行了批示,要求我局结合郴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我局根据该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和《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结合郴州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今年7月20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已听取了我局关于全省村庄规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8月5日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8月10日收集了市直相关部门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之后多次与市政府对接修改完善。
三、文件内容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共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主要是明确全市村庄规划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是强调村庄规划的具体任务。包括县、乡镇、村国土空间布局、村庄功能分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居民点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等十方面的内容。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从坚持开门规划、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成果质量、加强实施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为工作保障。从组织保障、人才保障、政策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