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2020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2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9月1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湘政办发(2021)5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9月10日市长吴巨培、副市长陈荣伟先后批示,市气象局代政府草拟文稿。
我局高度重视,决定由市气象防灾减灾办公室(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起草,9月底完成《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10月19日市政府办7科通过邮箱发到市直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反馈:桂东县政府、汝城县政府、市委编办、郴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发改委、市烟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水利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他单位均无修改意见。起草小组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反复进行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见后修改稿。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起草基本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的框架,结合郴州人影“十四五”规划进行,由六大项十七条组成。《意见》提出,到到2025年,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基本建成组织完善、技术先进、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 0.7万平方公里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0.3万平方公里以上。到2035年,人工影响天气的防雹增雨效能和趋利避害效益更加显著,综合实力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意见》要求,要在服务农业生产、助力生态保护、做好应急保障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发力。
《意见》明确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提升监测能力。优化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探测装备布局,为人工影响天气云水资源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二是提升作业能力。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炮点标准化建设,在现有30个人工防雹增雨作业炮点基础上新增加40个以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点。各县(市、区)新增一套新型高安全性能增雨火箭炮,全面完成双管高炮自动化改造,在东江湖、南岭山和罗霄山等地建设10个人影烟炉,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绿色作业弹药,提升全市地面人工增雨作业能力。三是提升指挥能力。依托现有气象业务系统,建设郴州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构建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
《意见》强调,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系。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要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开展,要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意见》还就强化支撑保障,落实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要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联动机制,落实财政保障,加强科普宣传。
11月19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后修改稿)》评审会。市气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委编办、郴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产业中心、市科协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吴峰主持,并一致通过了评审,最终形成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