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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郴州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 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情况的汇报

2021/12/27 1.5w 阅读 254 点赞



根据安排,现就《郴州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1年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7月29日,孙春兰副总理主持召开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双减”工作。会后,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并层层征求意见,10月9日,以省委办、省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9月10日,原市政府副市长陈荣伟组织召开了全市“双减”工作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部门协调会。9月1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9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志仁书记、巨培代市长就“双减”工作作出具体指示,提出明确要求。9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双减”暨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工作推进会。10月20日,周海林副市长到市教育局开展了专题调研。10月24日,黄进良副书记深入市直学校,对“双减”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省双减文件下发以后,市教育局以中办《意见》和省里的《实施方案》为蓝本,借鉴兄弟市州经验,结合省课后服务和作业改革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起草了我市《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县市区、市直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了专题研究。11月5日,市司法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11月8日,市教育局就方案向市委副书记黄进良、市政府副市长周海林作了专门汇报。11月11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研究审议原则通过。现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到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提出全市“双减”工作的四个具体任务。

1.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主要措施是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课程作业指导、科学利用课余时间。

2.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主要措施是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3.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主要措施是从严审批机构、加强收费监管、规范培训时间、规范培训内容、规范举办者资质和资金来源、严控广告宣传和查处违规培训服务行为。

4.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主要措施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课堂教学与考试管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改革、纳入质量评价体系。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

主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责任、促进家校社协同、强化督促检查和风险防控、加强宣传引导5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需说明的情况

《实施方案》在特色创新方面包括:一是明确了作业负担指导主体是各级教研部门,督促检查的主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作业要求增加了“教师试做”内容;二是根据省课后服务文件,提出了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的要求,明确了课后服务教师培训指导方面的内容,对课后服务时间明确各地各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便于操作。三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计划(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增加了劳动教育等社会实践方面的内容。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加入了宣传落实家庭教育的内容。四是根据中办文件加入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内容。五是根据《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加了对学校和老师科学评价的内容。六是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在省文件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加强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和引导转型的具体举措。七是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省“双减”文件要求,各市州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设置标准、明确准入方式、严格审批。根据体育总局文件,借鉴北京做法、长沙湘潭等兄弟市州经验,提请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体育艺术类的由文体广旅部门管理,科技类的由科技部门管理。

四、请求和建议

1.请求在本次会议研究决定以后,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下发。

2.请求在市教育局成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国家和省里已经成立了校外培训监管机构,分别核定了30个和6个编制,提请编制部门尽快调研,增设校外培训监管科。

3.请求在《实施方案》里明确具体的“双减”工作协调机构。由于与“双减”工作相关的纪检、政法、民政、城管、市场监管、消防、自然资源等部门不是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议按照省里成立协调机构的要求和参照邵阳等地的做法,将“双减”协调机构直接写进方案,避免重复发文(市编办建议待省里协调机构发文后,市里再单独行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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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