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20年10月,湖南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0]11号)。2020年12月,商务部印发《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为了强化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合理布局加油站点,委托郴州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郴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编制主要考虑
《“十四五”规划》编制主要考虑商务部《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中心城区 105 平方公里以外)主要干道加油站布局规划(2015-2030) 》、《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2018 年修改)、《郴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等规划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编制。
三、《“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
根据郴州市《“十四五”规划》的发展趋势、县城总体规划以及各乡镇总体规划,对占用规划道路、绿地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交通的加油站进行拆除,规划至2025年,郴州市共593座加油站,其中规划保留现状加油站394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199座。规划油库5座,其中保留现状4座,“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油库1座。
(1)中心城区(105平方公里以内)
现状保留加油站33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18座,到2025年中心城区共规划加油站51座。
(2)苏仙区
现状保留加油站9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12座,到2025年苏仙区共规划加油站21座。现状保留油库1座,“十四五”期间新建油库1座。
(3)北湖区
现状保留加油站6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9座,到2025年北湖区共规划加油站15座。现状保留油库1座。
(4)资兴市
现状保留加油站26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13座,到2025年资兴市域共规划加油站39座。
(5)桂阳县
现状保留加油站63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32座,到2025年桂阳县域共规划加油站95座。
(6)永兴县
现状保留加油站41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14座,到2025年永兴县域共规划加油站55座。
(7)宜章县
现状保留加油站52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21座,到2025年宜章县域共规划加油站73座,现状保留油库1座。
(8)嘉禾县
现状保留加油站35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20座,到2025年嘉禾县域共规划加油站55座,现状保留油库1座。
(9)临武县
现状保留加油站33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17座,到2025年临武县域共规划加油站50座。
(10)汝城县
现状保留加油站46座,《“十四五”规划》加油站12座,到2025年汝城县域共规划加油站58座。
(11)桂东县
现状保留加油站17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17座,规划到2025年桂东县域共规划加油站34座。
(12)安仁县
现状保留加油站33座,《“十四五”规划》新增加油站14座,到2025年安仁县域共规划加油站47座。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落实责任制。规划由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实行领导负责制,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据本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二)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规划期郴州市境内所有加油站建设都必须服从本规划,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划及建站条件的加油站建设项目,在征地及办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不符合规划、违规建设的加油站不得办理各种证照,并限期搬迁或关闭。
(三)本规划发布实施后,凡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必须依据规划,加强研究论证,确保布局合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服从宏观调控,统一规划,统一审批,不得越权擅自审批。对越权审批和擅自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认真清理现有加油站。严格按照规划中提出的规划方案,对现有在营加油站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建设规划要求和经营不善的加油站予以关停。对符合发展规划的加油站,提出改造升级目标,明确措施,对不符合发展规划、严重违法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立即强行予以关闭。
(五)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更改经政府批准发布的本规划中关于布点的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由当地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郴州市商务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