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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郴州市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2/01/30 1.9w 阅读 241 点赞


郴州市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1月29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郴州市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重要源泉。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在真抓实干中闯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打下坚实基础。2月底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在此背景下,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行动,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全市市场主体稳定发展。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郴州市实际,研究制定《郴州市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方案》,主要部署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保障等三方面工作。

二、主要目标

(一)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2022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数量5万户,到2022年末,全市市场主体数量超过35.63万户,其中企业新增1.19万户,企业数量超过7.4万户。到2025年末,全市市场主体数量突破50万户,力争达到55万户,其中企业力争达到15万户。

(二)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到2022年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突破500户、500户外商投资企业突破191户;“四上”企业突破500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20家,新增外贸实企业10家。到2025年末,培育(发展)上市公司4家。

(三)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企业开办新模式。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非禁即入”“非限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挖掘释放住所资源潜力,推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制度,稳步推进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在自贸区郴州片区和省级以上园区探索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度改革登记机关对商事主体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即时予以登记确认,核发营业执照。依托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

(二)开创“证照分离”改革新路径。建立健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级分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许可审批事项。建立“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督查评估机制,对纳入清单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督查评估,切实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按照统一部署,扎实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

(三)畅通简易注销新渠道。进一步拓展简易注销范围,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简易注销制度。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不得超过3年。

(四)继续做大“小个专”。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创新创业。依托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建设,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商主体队伍。支持职业院校开设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课程,引导鼓励年轻人创新创业,培育直播营销、跨境电商等新型主体。加大专业市场培育力度,积极引导专业市场内的市场主体加快登记注册。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

(五)积极推进“个转企”。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整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社保等部门业务办理事项,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程序“一件事一次办”。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荣誉信息,转型企业原则上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支持顺利转移至转型企业名下。转型企业申报招投标项目资格,转型前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可延续至转型企业。

(六)扎实做好“小升规”。建立“准四上”企业库,加强对临规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监测,深入企业走访服务,针对性地开展培育;建立存量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加强临退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开展“规转股”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股改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改制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七)深入开展“规做精”。从我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中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形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梯队。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扶持计划,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八)着力培育重点市场主体。深入实施产业大发展、创新大突破、乡村大振兴、开放大驱动等2022年郴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大重点工作行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促进先进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旅企业、外资外贸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医疗康养企业等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自主创业资助和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人员发放扶持补贴。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确保中央、省、市各类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深入开展融资对接活动,推广银税互动、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进一步加大产业链精准招商力度,推动各项招商政策落地落实。

(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清理规范,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

(十一)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企业“无事不扰”。推行宽严相济执法,落实省、市“免罚规定”,充分运用行政建议、警示告诫、约谈提醒等方式加大行政指导力度。

(十二)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建立新登记注册企业“高效便捷、暖心顺心”服务机制,主动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开办初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出台《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推行行政效能“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编制《郴州市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兑现各项惠企政策。

    四、工作保障

主要是从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健全考核调度制度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方面提出要求,促进《郴州市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方案》更好落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