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
一、“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城市管理精细化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互联动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管工作格局。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为人民,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着力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坚定新发展理念。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城市管理全过程,推动城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4.坚持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加快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推动城市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坚持系统观念。胸怀“两个大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城管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发展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今后五年城市管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城市功能品质得到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公用事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福祉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显著优化。到2025年,市城区98%以上的主次干道路面状况评价指标达到优良,95%以上的支路背街小巷达到优良;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率达92%;市城区供水普及率达100%,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8%,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市城区燃气普及率达98%以上,管道燃气用户移动支付率达100%,管道燃气线上业务办理率达80%以上,燃气燃烧器具持证人员安装率达95%以上;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2%,绿化覆盖率达到47.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9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
2.城市治理效能取得新成效。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全民共管的城市治理机制健全,城市管理全领域、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水准。
3.城管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城市管理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规范公正文明的城管执法体系基本形成,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纵深推进,违法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执法作用充分显现。
4.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常态。干部职工内在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履职担当能力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城市排水防洪排涝系统,加快修复城市自然生态,加强排水管网维护和管理,科学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多措并举提高城市防汛排涝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整治管网错接混接和雨污不分等问题,鼓励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加快城市道路慢行系统建设,推进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提质。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体系,加大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力度,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构建多元供气格局,实现长输管道和槽车供应气源供应格局;加快完善和提升城镇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水平和覆盖率,推进管道燃气向乡镇发展和液化石油气向农村普及;加快推进实施“气化郴州”战略。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成果,推进计划用水管理,完善城市节水信息系统建设,建设集约高效的城市供水体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二次供水、管道燃气等供水供气基础设施改造,提高供水供气保障水平。
2.大力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公园体系,构建公园城市。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在城市各区域之间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水系、交通和公用设施廊道等布置绿地,加快城市生态修复和建设,通过绿环、绿楔、绿带、绿廊、绿心将城市内外绿地有机串联起来,提升绿地景观风貌。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保障各类城市绿化用地。提升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水平,统筹推动园林绿化在生态、景观、游憩、文化、宣传、科教、防灾等方面功能和作用的协调发展。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城市景观微改造,增加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完善公园绿地的游憩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休憩娱乐需求。提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建设生态节约型园林。倡导文化建园,将园林绿化融入城市设计,突出地方特点,提高公园绿地文化品位和内涵,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3.提升城市风貌管理水平。加强公共空间界面管控,明确技术规范,科学设置各类路标路牌、广告、店铺牌匾、护栏、垃圾箱、路旁座椅等城市家具、小品和休憩设施,提高城市品味。全面清理整顿不规范广告招牌和非法小广告,着力解决城市视觉污染。加强城市河道监管,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依法依规清理拆除“两违”建筑,整治乱搭乱建问题。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严格城市占道围挡施工许可和管理,指导引入各类高品质围挡,逐步淘汰老旧围挡,助力城市品位提升。全面实施城区道路照明“多杆合一”,赋能城市建设。
(二)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厘清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健全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城管网格与综治、创文、应急管理等工作网格的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体运行。
2.把好标准规范运行。进一步厘清局内设科室与二层机构的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用信息化手段固化精细化标准,实现城市管理标准与数字城管运行标准完全融合。加强标准规范的更新和维护,注重行业之间标准规范的有机衔接。修订完善城市维护管理相关规定,编制城市维护作业和管理定额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分解量化,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强化监督,确保执行有力。
3.创新城市治理方式。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升级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执法、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市政、智慧停车、智慧燃气、智慧排水、智慧节水、智慧公益用电等信息化项目建设,统一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张网”,实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加快推进城市管理诚信建设,通过打造全市统一的城市管理诚信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各类企业和沿街商户相关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查询、使用、异议处理及联合奖惩等功能,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4.推进建设养护市场化。支持民间资本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镇供水、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等大型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卫养护体制改革,实行分类分级养护管理,健全养护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完善养护考核机制和标准,推进市政公用、绿地、环卫养护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探索“以园养园”的城市公园运营管理新模式,弥补绿地管护经费缺口。
5.加强治理风险防控。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建立和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实现对风险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系统治理。实施城市管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市应急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综合治理城市公共卫生和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城管法治建设
1.完善法规规章。推进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形成覆盖城市管理全过程的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立法调研,提高新立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条例,推动地下空间建设、广告牌匾标识等方面法规规章的修订,解决执法依据不足问题。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城市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2.严格规范执法。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来管理城市,切实提高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水平。加大智慧城管执法系统开发建设力度。加大对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痼疾顽症的日常执法力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科技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与法院非诉执行的工作衔接。针对公共利益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3.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法治素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体验式法治实践教育活动。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标准、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处罚内容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打造精干专业队伍
1.加大教育培养力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拓展政治建设考察,提高市城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健全人才培养模式,因人制宜建立分类培养机制。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造就一批素质优良、能开拓创新和掌握现代城市管理新知识,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行政执法管理人才队伍。
2.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不断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开展全系统、跨区域轮岗大交流,加大培养年轻优秀干部力度,坚决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淘汰不胜任本职干部。加强人才引进工作,招录政治思想好、专业知识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增加城管执法队伍正式队员人数比例,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规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降低协管员人数比例。
3.完善人事考核机制。制定具有普适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变弹性目标为定性要求。建立起一套综合考评体系,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强化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汰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好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市各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全力推动规划实施。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同时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城市管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城市管理资金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统筹使用,在完善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相关经费标准,确定日常管理经费投入标准,有效保障实施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管理、维护、更新等经费。大力提高各单位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研究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动态资金保障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完善考评机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分区域考核与分行业考核相结合的城市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按年度对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城管局履职情况和管理绩效进行考评。完善考评标准,优化考评手段,建立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地区或部门领导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