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
音频解读音频解读

【音频解读】郴政办发〔2022〕9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预拌砂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2/02/23 8.8k 阅读 109 点赞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一)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和湖南省为了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使用管理,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提高施工效率,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推进绿色发展的需要。预拌砂浆作为一种新型建材,具有质量稳定、品种众多、色彩丰富、使用方便、节材省工、绿色环保等诸多优点。用预拌砂浆来替代现场搅拌砂浆,不是简单意义的同质产品替代,而是增加了技术含量、产品性能得到提高,是用一种新型、先进的建筑材料来替代传统、落后的建筑材料。

(三)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需要。使用预拌砂浆是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预拌砂浆是工厂化生产,它的所有配料都是科学计量、工艺配方、充分均匀混合而成,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杜绝及避免建筑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需要。城市推广预拌砂浆将大大消除粉尘排放、净化空气、消除污染。在生产预拌砂浆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大量的工业废弃物如粉煤灰、矿渣、尾矿,有助于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办法》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3.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湘经信环资〔2010〕243号)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分七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说明本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术语解释。第二章职责分工,对涉及到预拌砂浆企业设立、监管、环保、规划及产品运输、质量管理的市工信、市住建、市生态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市发改、市财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公安交警、市城管执法等9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第三章规划布局,对规划制定进行了统一安排,并对预拌砂浆企业的项目备案进行了明确。第四章生产和运输,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从原材料入厂、加工、产品出厂、运输每一个步骤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第五章使用和监督管理,明确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区域、时间及预拌砂浆使用的监管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明确对违反《办法》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规定《管理办法》执行时间。对《办法》部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第五条明确市工信部门是我市预拌砂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预拌砂浆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市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避免职责不清,主体不明的问题。

(二)现场禁止机器搅拌预拌砂浆的时间。考虑我市目前预拌砂浆企业只有5家,分布不均衡,《办法》第十七条把禁止现场机器搅拌砂浆时间确定在2022年7月1日起。

(三)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和建设单位现场机器搅拌砂浆的违法行为,按照《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予以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