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过程
按照郴州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郴州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和公开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郴州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后,报郴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和审定。
二、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全面建成,高中阶段教育、现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结构更加优化,办学条件有效改善,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同时,我市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如教育评价制度不健全,“五唯”的问题还存在,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城镇挤”“乡村弱”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县域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亟待提升。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比例过高。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不够紧密,高等教育“产学研一体化”水平偏低,服务全市“一极六区”战略的能力亟待增强。教研机构整合后专业职能未能高效发挥,教师队伍结构仍需优化,名校长和学科名师等教育领军人才不足,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仍然紧缺,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有待健全。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考虑
1.聚焦主题,确定发展重点。聚焦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突出优质协调发展,明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重点。
2.对标要求,确立发展目标。立足我省教育发展现状,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对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3.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点。客观分析现阶段我省教育发展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产教融合不充分、高等教育高峰不高、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性提出措施,着力破解难点问题。
4.提升能力,服务发展战略。把教育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围绕重大决策、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着力提升人才和智力支撑能力、服务科技创新能力、产教融合发展能力,助推乡村振兴、“三高四新”等发展战略。
四、明确了指导思想
《规划》明确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让每个受教育者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目标,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教育发展的紧迫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统筹教育发展与安全,着力构建与郴州“一极六区”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现代教育体系,努力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市。
五、确定了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优先发展;三是坚持优质均衡;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五是坚持服务导向。
六、发展主要目标
《规划》客观分析了郴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各类困难与问题基础上,综合研判了郴州市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面临的新机遇,对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科学确定了发展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郴州实际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全省领先,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协调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更加健全,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提高,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整体表现为教育质量更高;教育供给更优;教育服务能力更强;教育保障更有力。
七、发展重点任务
明确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构建“五育并举”的立德树人体系;二是完善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三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一极六区”的能力;四是推动高等教育创新发展;五是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七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八是扩大教育开放与合作交流。
八、重点改革项目
《规划》明确了六大重点改革项目:一是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二是打造职业教育新高地;三是推进基础教育办学机制创新;四是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五是加大智慧教育推进力度;六是推进乡村教育振兴。
九、主要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三是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郴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