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材料
一、背景及意义
生物医药产业是湖南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之一,发展势头强劲。近年来省政府及各市州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如:全省医疗器械注册品种近3年增长3倍,年注册量由全国第15位跃至首位,生产企业数量增长1倍,年产值增长4倍。
相比较而言,郴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存在产品升级缓慢、创新能力不足、人才资源流失、市场竞争力下降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务实、高效、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突破传统路径依赖,以更快的速度、更宽广的视角推动产业换档提速、转型升级。为全面提升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规模和质量,郴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基本原则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力求从全产业链条、全要素保障两个维度,设计政策框架和条款;针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标长沙、常德、湘潭等省内发达城市的有效做法,提出政策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一是坚持优化产业布局。广泛听取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意见,聚焦生物医药项目集群发展、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环保精准施策、药品采购等亟须解决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二是坚持发展创新。在公平化、普惠化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调整产业政策、创新政策倾斜方向,在推动创新药、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创新和高端医疗器械、化妆品新原料产业化,以及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合理设定政策支持标准,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做优做强。
三是坚持完善公共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在基础性、公益性平台建设的主导作用,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构建生物医药融资体系和人力资源体系,加快打造一流的产业生态。
四是坚持“放管服”理念。针对医药领域审批、注册、监管等事项,提出简化环节、缩短时限、优化流程的改革要求;对重点项目、重大创新产品,鼓励采取先行先试、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有六个部分,12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包括2条:一是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和园区建设。采取“园中园”模式集中资源建设生物医药专业园区,提升产业集聚度和吸引力,创建“五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二是支持企业抱团转移。高效承接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地区生物医药企业抱团转移,加快形成生物医药完整产业链。
第二部分: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做优做强。包括2条:一是重点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发展。对生物医药类产品年度营业收入上规模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二是鼓励引进优质企业和优势项目。进一步落实湖南自贸区郴州片区总部经济政策,对落户郴州的优质企业和优势项目,达到一定投资规模、实现产业化的,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部分:鼓励生物医药企业研发创新。包括2条:一是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创新。对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研发、创新、转让项目,以及完成药械化产品突破创新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二是支持生物医药创新平台建设。对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疗示范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新型研发机构以及科技示范基地,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部分:支持拓展生物医药产品市场。包括2条:一是鼓励企业主动拓展市场。对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的独家品种、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统一 (CE)、世界卫生组织 (WHO) 机构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产品分别给予适当奖励。二是树立“以市场换产业”理念。鼓励市内医药流通企业采购本地生物医药生产企业产品,鼓励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市场前景好、临床认可度较高的创新药品、医用耗材等产品和服务。
第五部分:建立公共服务“绿色通道”。包括2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构建“时限最短、资料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审评审批机制,为企业提供全过程指导和称心优质的服务。二是争取政策支持。为企业争取在创新生物医药产品注册、产品转移、重大事项变更备案、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重大创新产品实行“一事一议”。
第六部分:加强要素保障。包括2条:一是加强人才保障。全面落实《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的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加强金融保障。支持郴州市产业引导基金优先投资生物医药产业相关项目,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生物医药企业给予降低担保费率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纳入白名单,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44号)给予“潇湘财银贷”融资增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