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继续限制
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继续在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含所指路段)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二、三轮摩托车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通行。
(一)郴州大道―西河路―青年大道―人民路―郴江路―苏仙路―卜里坪大道―南岭大道―107国道―郴州大道―增湖路―塘尾路―晨曦路―郴州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及合围区边界的道路(107国道除外)。
(二)武广高铁郴州西站的站前匝道和进站口、出站口道路。
(三)机场大道及机场进出道路。
二、北湖区、苏仙区限行区域以外的摩托车牌注册登记业务分别在辖区农村交警中队办理。
三、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及特种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