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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科学详查土壤家底、保护土壤资源 ――解读《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2/07/10 9.2k 阅读 257 点赞


为全面查清我市土壤资源家底,切实做好保护土壤资源工作,郴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郴政发〔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开展我市土壤普查工作提出要求。现对《通知》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根据省政府统一布署,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相应出台我市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开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开展土壤普查工作。

三、普查对象

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三、普查内容

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四、普查时间

2022年―2025年。2022年组建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和宣传;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

组织实施

成立郴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全市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