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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郴政办发〔2022〕28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园区赋权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9/03 5.0k 阅读 520 点赞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赋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产业园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提高自贸试验区、园区赋权协同性、联动性,在郴政办发〔2021〕4号、郴政办发〔2021〕6号文件赋予省级及以上园区行使的211项市级有关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征集园区需求,结合2021年度市直赋权部门赋权评估和事项运行情况,对赋权事项开展动态调整。

二、制定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

三、主要内容

对郴政办发〔2021〕4号、郴政办发〔2021〕6号文件明确的园区赋权事项进行调整,涉及14个市直赋权部门82项事项。其中,新增赋权事项12项,取消31项,调整39项。通过新增赋权事项、调整赋权对象等方式,对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桂阳高新区、苏仙产业开发区等园区新增赋权共34项,对园区“不需要”“办不了”的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切实提升园区赋权“含金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