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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关于公布2022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2022/09/24 7.0k 阅读 189 点赞


关于关于公布2022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性,结合国务院大督查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为抓手,健全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对政府各类文件、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二、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

(一)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策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公布废止:

1、文件、政策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重点包含超越法定职权、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限制公平竞争、破坏生态环境等不利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内容。

2、制定程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具体包括:

1制定过程中未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的;

2)合法性审查中,起草部门的法制机构对送审稿进行初步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政府办公未对送审稿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材料是否完备规范性进行审查司法行政部门未进行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的;

3)未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

4)未按程序和时限报送上级政府及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

5)其他应当废止的情形。

(二)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策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公布失效:

1工作任务完成、调整对象消失的;

2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未进行实施评估且有效期已满的

3、有效期满的。

(三)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策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公布继续有效:

1、仍在有效期内且制定内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

2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了实施评估且需要继续执行的。

三、清理过程。2022年9月1日,我局代政府起草了开展政府及部门各类文件专项清理的通知》送审稿,政府办于次日向各县市区及各市直部门正式发文,布置文件清理的工作任务9月5日至9日期间陆续收到26个部门报送的文件清理目录,其中13个部门提出了清理意见。我局现已对39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并于9月9日将《关于公布2022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办审定。其中建议废止和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48件,建议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45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