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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郴州市农业农村局解读《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2/11/02 1.9w 阅读 336 点赞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发〔2022〕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快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落地,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目的及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为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健康发展,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定位和形式、运行和监管、保障措施等。2020年中央下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2021年中央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强调“加快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交易”。8月1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要求坚持公益性为主、公开公正规范、因地制宜、依法合规原则,加快全省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平台作用,推动农村要素资源合理配置。

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集体积累的主要资产。中央、省委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高度重视。2016年,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整市推进开展试点,2020年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认定、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主体任务。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品种逐渐丰富,流转主体日益增多,但我市还没有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对称、监管有力”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迫切需要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健康发展。《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郴发〔2022〕1号)提出:“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体系,试点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健康发展,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在此前景下,市农业农村局代拟形成了《实施意见》,旨在加快推动全市建设“规范统一、信息对称、监管有力”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产权各要素自由流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正文包括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各自分工、职责及建设时间。第三部分: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及方式。规定了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的10类品种。第四部分: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体及程序。明确了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象,规范了农户自有产权和农村集体资产入市流转交易、出让方和受让方资格、工商企业入市交易等内容。第五部分: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明确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基本服务和配套服务等内容。第六部分: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明确了成立市农村产权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运行规范、产权流转后管理及行业发展等内容。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宣传培训等三个方面内容。附件部分明确了郴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郴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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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