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城乡垃圾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市城管局起草《郴州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系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治理及生态文明建设作了多次指示批示,2021年4月30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重视新污染物治理”。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2024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提出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 2024年9月26日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进会指出我省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对标先进还有差距、制度执行还有偏差、治理体系还不完善、统筹协调力度还有待加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拿出管用举措,有效推动解决。2024年10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阚保勇在第71次市政府常务会后交办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全市垃圾分类系统治理实施方案。我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着手起草《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一是迅速调研摸底。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进行调研摸底。二是集体研究讨论。从2024年10月24日起,先后3次组织工作专班、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体研讨、反复修改和补充完善,于11月11日完成《工作方案》初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为确保方案质量,11月15日,向有关的单位发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并于11月22日、25日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工作专班和有关单位,结合部门意见,进行专题讨论,对方案进行重新优化调整。四是加强沟通汇报。11月27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工作方案》修改稿向彭生智常委副市长专题汇报,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和要求,对《工作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力争在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中晋升中等城市第一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可控,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推动垃圾分类治理源头减量。重点从城市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五方面提出要求,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二是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对优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置、强化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25年底,北湖区、苏仙区要完成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每个乡镇(街道)选择2~3个行政村(社区)重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是提升垃圾分类治理处置能力。重点从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补齐大件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应用短板、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等方面确保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四是夯实垃圾分类治理基础。通过建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十进”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来健全治理机制,深化氛围营造。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垃圾分类治理主体责任,高位推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要压实职能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联合联动,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效能。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建引领、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入户宣传等迅速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垃圾分类治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保障支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保障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等垃圾分类治理有关工作的资金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治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加强督导执法。严格根据中省有关规定开展评估考核,加强监管执法,通过现场取证、卫片执法等方式,严肃查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垃圾混装混运、私拉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