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11月发布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就“长久不变”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政策内涵、实施办法、基础工作等进行了系统阐述。2024年2月,湖南、安徽、广西被列为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省份。我省对整省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三批启动,四年完成”总体安排和“八步工作法”工作规范。今年市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要求,加之我市11个县市区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逐渐临近,迫切需要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全市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依法、有序、稳妥开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会议精神,坚持“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基本原则,决定开展全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根据整省试点工作要求,明确我市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年度任务,2024年完成2个乡镇和9个村试点;2025年桂东县、嘉禾县完成整县试点,其余9个县(市、区)完成1个乡镇(街道)试点;2026年完成其余9个县(市、区)整县(市、区)试点;2027年全面开展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回头看”,排查突出问题,评估总结试点工作。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明确摸底调查承包现状,特别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整户无地等特殊情形,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等相关重要信息,探索解决二轮延包试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第三部分:工作规程。在中、省试点工作规范的基础上重申了“八步工作法”,即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试点经费、严肃组织纪律等三个方面内容,建立市级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中央有关政策文件正式下发前,试点工作实行封闭运行,不对外宣传报道。
附件部分为郴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包括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