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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郴政办发〔2025〕13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郴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

2025/05/22 1.0w 阅读 411 点赞


  一、出台背景

  农贸市场是广大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所,是市民“菜篮子”和“米袋子”的重要来源。近年来,特别是《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秩序管理和综合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对照巩文巩卫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农贸市场总体环境和管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不明晰、市场主体责任不落实、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陈旧等问题,已经制约了我市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职责、细化举措,对全面提升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主体文件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工作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宗旨,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着眼常态长效,着力规范提升,按照“选址新建一批,就地改造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淘汰关停一批”思路,到2027年底,新建标杆农贸市场2-3个,基本完成市中心城区现有33个农贸市场的改造提质和整治提升工作,实现农贸市场布局合理化、环境整洁化、管理信息化、消费便捷化、安全规范化“五化”目标。

  二是基本原则。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联动监管,突出主体、明责尽责。为理顺属地管理和市级综合执法职责,确定探索建立两区部门日常监管、市直部门核查处罚的联动工作机制,出台细化发现问题、流转交办等具体措施,推动属地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三是重点任务。从规划、标准、提质、管理、创新等提出了4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市场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建设,结合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现有基础,科学制定《郴州市农贸市场改造规范》《郴州市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指引》。进一步加快市场提质。对市中心城区现有农贸市场摸清底数、建立档案,按照“一场一策,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分类推进”的原则,制定并实施中心城区现有33个农贸市场改造提质计划。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投资建设力度,全力支持投资主体对标前沿,新建一批起点高、配套好、管理强、服务优的标杆性农贸市场。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强化对农贸市场开办方、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农贸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按照《规范管理指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和经营者规范经营水平。借鉴先进地区管理经验,与农贸市场改造提质同步推进,研究出台《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按照评定等级实施分类精准监管。

  四是健全机制。完善协调机制,由分管市场监管的副市长任协调机制总召集人,联系的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协调机制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协调机制成员,统筹协调农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协调会议、工作督导、工作情况报送、工作约谈四项推进机制。开展定期点评,推动和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五是工作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经费保障、推进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二)其他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单位职责》《市中心城区现有农贸市场名单》2个附件,进一步明确部门、属地职责,确定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名单。

  同时,为保障和推动《实施意见》落实,以市协调机制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3个文件。一是《郴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考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综合管理考评的考评对象、组织实施、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和奖惩措施,以后会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考评奖励,希望33个农贸市场都能拿奖。二是《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指引》,从市场基础服务设施、商品、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市场周边及车辆、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消费维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奖惩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标准,农贸市场开办方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对照《指引》,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对标达标。三是《郴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联合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当前部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差、市场秩序乱等突出问题,市协调机制办公室牵头,部署开展4个月的联合整治行动,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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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