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湘政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郴州综试区)建设,结合郴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2、支持范围
在郴州市依法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跨境电商进出口业绩且纳入郴州海关跨境贸易电商统计体系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园区、相关公共服务机构(组织)以及政府批准的支持机构。
3、支持内容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和孵化体系建设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大力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建设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