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稳”“六保”出台的背景及含义
(一)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二)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六稳”“六保”相关举措
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 一是推动降低就业门槛,二是支持提升职业技能,三是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
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一是健全惠企服务机制,二是规范提升中介服务,三是规范改进认证服务,四是优化涉企审批服务。
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二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 一是清除消费隐性壁垒,二是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
(五)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 一是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二是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三是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六)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 一是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二是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三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二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