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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郴政办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3/24 9.9k 阅读 406 点赞


一、背景及制定过程

城乡规划管理是各项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前提。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村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的热潮也在悄然兴起。但是,不按规划建房、违法占地建房、擅自扩大面积建房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而且设计和施工也有监管不规范的现象,不少村民建房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的规划、风貌、质量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市在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举行专门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制定了本《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分为四个部分,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工作措施。附件主要是乡镇(街道)规范审批农村建房的流程和表单程序。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明确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要求,经过3至5年的时间,农村风貌有根本性改观。

(二)工作原则。提出农村建房必须坚持规划管控、一户一宅、先批后建、适度集中的工作基本遵循。

(三)工作要求。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即:科学编制村镇规划、规范建房审批手续、实现建房全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依规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序推进拆旧拆危,着力解决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无序建房、建房风格不协调等重点难点问题。

(四)工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打造试点示范、强化政策支撑、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六个方面推进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 

三、关于《农村住宅建设图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建筑文化和村民实际需求,组织编制《农村住宅建设图集》,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适时进行更新,免费提供给村民选择使用。同时明确:新建房屋在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范围内的,按照规划保护要求,与村庄现状风貌保持一致进行建房设计,按程序审批;新建房屋在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范围外的,采取以灰白为主、红黄为辅的两种色调,设计4种户型,其中占地面积120�O的二层、三层户型各1种;占地面积240�O的二层、三层双拼户型(两户联建)各1种。

四、《通知》适用范围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农村住房应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建设外,农村住房应符合《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的规定、采用《农村住宅建设图集》进行建设,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住房层数不超过3层(公寓式联建的除外),总高不超过12米(不包括坡屋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