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应急管理和禁毒工作体系,提升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和开展禁毒工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省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系列文件和《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郴办发〔2020〕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农村辅警纳入基层应急管理和禁毒工作范畴。
二、制定依据
中、省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系列文件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郴办发〔2020〕2号)
三、主要内容
1、增加农村辅警应急管理和禁毒工作职责。农村辅警在承担原有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协助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职责(含消防救援、交通安全、防灾救灾),增加协助乡镇(街道)禁毒机构和派出所履行禁毒工作相关职责,具体为:协助收集、上报自然灾害(含森林火情、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雨雪冰冻灾害)、火灾及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自然灾害、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劝阻和制止野外违规用火、交通违法行为;协助保护突发事件现场,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开展应急救援、灭火抢险工作;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普及公众应急常识;协助开展涉毒信息采集、社会面吸毒人员预警监测和动态管控、毒品预防教育。
2、调整农村辅警考核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出资聘用、公安管理使用”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担负农村辅警建设的主体责任。公安机关将农村辅警履行应急管理和禁毒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应急管理部门和禁毒办对农村辅警履行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农村辅警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APP上班打卡等制度。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抽调农村辅警离开所驻村到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或派出所工作。
3、发挥农村辅警驻村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禁毒办要指导、监督农村辅警切实履行好应急管理和禁毒工作职责,将农村辅警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区域,发挥农村辅警应急管理和禁毒工作网格员作用;强化农村辅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农村辅警段长负责制。各农村辅警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积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保护,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督促村(居)民消除火灾隐患等新增加的职责,真正发挥农村辅警“一职多能”作用。
4、提升农村辅警保障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辅警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应急能力的创新举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把驻村警务室建成既是警民联系点、民生服务点、信息采集点、防范宣传点、求助报警点,也是微型应急救援站的多功能平台。针对农村辅警新增加的应急管理和禁毒职责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农村辅警工作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市本级和北湖、苏仙两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各县市农村辅警由县市财政承担。新增加的工作补助由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农村辅警履职综合评价情况,以绩效工资的方式予以发放。
5、加强农村辅警教育培训。应急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强化农村辅警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农村辅警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和先期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开展吸毒检测、吸毒人员查控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能力。各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农村辅警应急能力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