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郴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郴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郴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郴政办[2023]1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
为了对来我市申请办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相关政策文件依据,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管理,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二、《实施细则》修订相关政策性文件
(一)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46 号)。
(二)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郴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全市网约车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北湖区和苏仙区辖区内网约车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明确了申请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以及线下服务能力需符合相关的条件;同时对拟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驾驶员应当符合的相关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对在我市开展网约车服务的公司,在经营服务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条款,特别对网约车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定制客运经营进行了详细的定义,给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对网约车规范运营提供了执法依据。
(四)为便于对我市网约车平台公司日常经营开展监督检查,明确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网约车市场的监管,以及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等相关工作。明确发改、通信、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行为实施联合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