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设立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由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的电子政务工作职责。
(二)加强应急管理、政务督查、综合绩效评估、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强化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领导同志。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编辑市政府公报;做好市政府宣传报道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新闻发言工作,规范和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机关内部刊物的印发。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郴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离退休老干部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三)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全市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文电、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承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起草和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承办市政府各部门会议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各有关科室承办市政府专题会议的指导协调;负责群众来信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重要活动的衔接安排;统筹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内事活动;负责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广告祝贺的归口管理和报批工作;编写《市政府纪事》。
(二)秘书一科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核制发、文电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保密、档案、电子公文传输和介绍信、工作证管理工作;负责市长印章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以及市政府颁发印章的刻制和发送;负责市政府秘书长碰头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业务指导和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三)秘书二科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应由市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负责收集、研究和综合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规范和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机关内部刊物的印发,编辑市政府办机关内部刊物、郴州市情和其他有关资料;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联系和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新闻发言工作,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新闻工作办公室工作。
(四)财贸科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重点工程、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金融、保险、证券、统计、调查、人防、物价、法制、地方志、保密、档案、老龄、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文稿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联系驻郴军事机构工作。
(五)城镇科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房产、国土资源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文稿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共青团、妇联工作。
(六)农村科
负责办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农业开发、畜牧兽医水产、气象、粮食、供销、烟草、移民、乡镇企业、扶贫、县域经济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文稿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联系残联工作。
(七)经济科
负责办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矿产、电力、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民营经济、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文稿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联系总工会、工商联工作。
(八)涉外经济科
负责办理商务、旅游、招商引资、工商行政管理、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海关、打私、进出口检验检疫、民族宗教、口岸管理、贸促、经济技术协作、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处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文稿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联系民主党派、侨联、贸促会工作。
(九)社会发展科
负责办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知识产权、信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文稿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社科联、文联、科协、红十字会等工作。
(十)政务公开工作科
指导全市(含中央、省在郴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承担省、市政府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新闻媒体、网络披露的对市政府工作批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督办以及综合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业务指导。
(十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负责群众电话投诉的接听、受理、交办、催办、协办、督办、反馈和立卷归档,群众来电内容的综合与分析,信息的梳理与传送;负责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负责对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的指导与协调等有关工作。
(十三)市政府机关保卫科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中山院、东湾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院内重要会议、活动和领导住地及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信访部门处理群众集访,维护机关正常秩序;负责保安值勤的业务指导与管理。
(十四)政工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考察、任免、奖惩、考核、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呈报和政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章程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8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其中:主任1名(秘书长兼),副主任6名(副秘书长兼),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督查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办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行政编制及其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单列,按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牌子。
(二)管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管理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移民开发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市地方志办公室、市烟草工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指导监督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按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三)市政府机关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活动中心)挂靠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设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撤销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市政府驻南非商务联络处,其人员编制一并撤销。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