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生的第二个宝宝,总共花了4000多元。赶上‘零自付’这么好的政策,我报了3800元,真的是太惊喜、太暖心了!”6月1日上午,北湖区居民李萍在市第三人民医院顺利办理出院结算,成为全市首位享受分娩“零自付”新政的参保产妇。这标志着我市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政策正式落地。
记者从郴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6月1日起,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分职工、居民)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保基金全额保障,个人不用支付费用。
新政覆盖全市34所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包干结算。一类收费医疗机构平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类收费医疗机构平产3800元、剖宫产5800元,三类收费医疗机构平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实际医疗费用低于包干标准的,按包干支付标准结算;超出包干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政策明确,平产、剖宫产临床必需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以及部分使用频率较高的目录外项目纳入保障范围。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等目录外项目以及其他非医疗服务项目由个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