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26〕1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矩阵式医联体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矩阵式医联体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郴州市矩阵式医联体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矩阵式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关于构建矩阵式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5〕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构建“结构化布局、因素化引导、专业化支撑、数智化赋能、机制化运行”的矩阵式医联体。通过纵向整合与横向协同并举,强化政策联动和资源下沉,逐步实现慢性病日常管理可不出村、一般常见病种可不出乡、复杂常见病种可不出县、多数病种可不出市、疑难重症可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的目标。
到2026年,全面完成矩阵式医联体建设布局并有序推进,市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87%,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7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达到66%。到2027年,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市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90%,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达到67%。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矩阵式医联体
1.建实县域医共体。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组建15个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探索建立理事会,建设区域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药品配送、后勤服务等五个资源共享中心,实行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医保、绩效等管理“八统一”,推进人员、服务、技术、管理“四个下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优城市医疗集团。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网格,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牵头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组建2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管理、信息管理、药品耗材保障、运营管理一体化。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省、市级医院通过专科联盟、学科共建参与并加强对北湖区和苏仙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及各县市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设与帮扶,实现每个网格居民均可享受“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北湖区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
3.建强专科联盟。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建设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指导市精神病医院建设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市级传染病诊疗中心,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建设市级医学教育基地,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级妇幼健康诊疗与管理中心,市职业病防治所建设市级职业病防治诊疗中心。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围绕常见重大疾病和县域转外就诊率高的病种,牵头组建肺癌、乳腺癌、心血管内科专科联盟,全市共组建50个左右专科联盟。建立市域联盟与省级高水平医院协作机制,同步推动各医疗机构全面对接融入省级联盟。巩固与佛山市医疗机构专科对口合作,扩大市中医医院与广东省中医院中医经典科、骨科、妇科省际专科联盟的影响力。支持市级医院牵头建立跨市专科联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建立协作模式。以市级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机制为牵引,实现市级医院综合、中医、儿科、肿瘤、康复、眼耳鼻喉口腔、传染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等专业差异化发展,满足居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需求。做实2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15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织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网底,打通居民看病就医“最后一公里”。丰富远程医疗、专科专病联盟等医疗协作模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市级筑强拔高、县级充实力量、乡级提质覆盖”的医疗矩阵体系。强化信息化支撑,配套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郴州市矩阵式医联体双向转诊平台”,引导患者根据病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建立便捷高效的转诊绿色通道,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实现市域内医疗转诊服务规范化、一体化管理。明确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市级医院聚焦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治,承担人才培养、技术辐射和科研创新任务,重点提升解决关键医疗技术问题的能力;县级医院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护理,急危重症救治,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等工作,接收市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患者,强化对基层的技术支撑和管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普通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首诊负责和健康“守门人”职责,做好康复期患者和稳定期慢性病患者的下转承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5.强化重点学科发展。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点发展疼痛医学、生殖医学等前沿学科,湘南学院附属医院重点发展肿瘤放疗、骨科等优势学科,市精神病医院深耕心理、睡眠、成瘾等精神学科,市第二人民医院建强感染性疾病科,市中医医院做优中医经典、骨伤、治未病等特色学科,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中医妇科、儿童保健科。各县市区结合专科资源分布,明确辖区医疗机构重点、优势和特色专科建设方向,建立上下互通、左右互济、层次清晰、特色分明的专科体系。聚焦肺癌、冠心病、脑梗死等市外就诊率高以及本地尘肺等职业病发病率高的病种,建设肺癌诊疗中心、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神经内科、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科等重点专科,建成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40个省市级重点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郴州人才新政52条”,吸引集聚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来郴回郴,力争引进1-2名省级领军人才,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依托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湖南省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领军人才项目培育领军人才。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免费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和“西学中”人才各100名、专科骨干医师40名、紧缺专业护士70名、药师70名、培训省级医防管复合型人才1-2名。健全“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上下流通”的人才使用机制和新招录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原则上应当下基层服务1年,对于在乡镇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优先进一步培养和使用;新招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服务不得少于6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后,本科以上学历、业绩优秀的可择优选聘到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建立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制度,一级村医可按程序择优招录并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鼓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下沉专业技术资源。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推进高水平医院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医疗机构,构建“市带县、县带乡、乡带村”联动机制。落实人员上下轮岗、上派下驻等常态机制,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选派骨干担任成员单位“执行院长”,实行“一院一策”对口帮扶,强化派驻服务、流动巡诊等措施,推动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教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沉。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市级医院每季度到县、乡开展巡回医疗,县级医院每月到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强化医防融合,推动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衔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签约居民感受度和依从性。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优势,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矩阵式医联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多元保障体系
8.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发生人次多的常见病、多发病、轻症等病例纳入基础病组,实行“同城同病同价”,推进轻症下沉低级别医院治疗。整合公共卫生资金和门诊统筹基金,推动“年度费用包干+全流程服务”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动态调价触发模式。按照省医保局部署逐批次落实国家立项指南,对均质化程度高的项目实施通用型管理,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实行统一价格。加快新增项目审核,支持紧密型医联体按程序报批开展专院(区)特需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推进药事统筹管理。制定紧密型医联体药事管理办法,统一用药目录,促进各成员单位上下转诊用药衔接。实行处方前置审核,确保用药安全。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心药房,对经牵头医院培训考核合格并授权的执业医师,允许按牵头医院授权用药目录开具处方;对经牵头医院培训考核合格并授权的药学人员,允许审核调剂核发对应处方;完善处方流转、供应配送、医保支付等衔接政策,满足群众就近用药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根据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医疗机构运营情况,动态调整人员编制。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内部人事管理自主权,对人员实施统一招聘、统一管理。建立符合紧密型医联体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以收支平衡为前提,实行薪酬总量合理增长、以丰补欠。赋予内部分配自主权,动态缩小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科室岗位间的收入差距,动态缩小奖励绩效工资所占比重,补贴紧缺岗位,推动编内外人员同岗同酬同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推进数智化赋能服务。加快推进全省“三医一张网”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依托省平台推进跨区域、跨机构居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横向联通医疗、医保、医药,纵向联通市、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患者转诊病历信息共享调阅、治疗过程可追溯,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推广使用省级智慧优诊导航服务系统,向公众推荐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优势和特色专科科室、实时号源,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共享床位信息,打造优质同城同层次专科横向分流就医导航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12.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按照“引导基层首诊、依据病情分诊、上下左右联动、全类资源支撑”的理念,建立与精准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因素法考核指标体系,设定共性、个性两种性质指标和业务性、支撑性两大类别指标。聚焦服务全流程设置业务性考核指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需考核符合功能定位的住院病种收治占比、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等,市级医院重点考核平均住院日、四级手术占比、处理疑难重症能力(CMI值),县级医院重点考核指导基层公共卫生项目数量与质量、下转率、三级手术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考核重点人群签约率与规范管理率、首诊率。聚焦保障体系有效运行设置支撑性指标,各级医疗机构均需考核符合功能定位的财政补偿到位率、医保基金区域预算执行率、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投入情况等,市级医院重点考核重点专科建设水平,县级医院重点考核对口支援基层实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考核适宜技术开展数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依托全省“三医一张网”智能化信息平台,嵌入因素指标和运算规则,实现科学测算、实时监测、智能分析、全程监管、综合评价。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涵盖医联体整体和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运用因素法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等挂钩。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比例最高为12%,通过考核落实“二次分配”“两个允许”。支持三级甲等医院与紧密型医联体开展业务协作,双方可根据转外就诊率情况,对结余留用部分进行合理分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加强对矩阵式医联体建设运行、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等方面的综合监管,定期对矩阵式医联体的运行情况、服务质量、工作成效等进行监测评估,持续巩固和提升矩阵式医联体建设成果。卫健、医保、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共同对全市矩阵式医联体建设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究,在医保支付、人事管理、财政投入、价格调整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支持紧密型医联体信息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等;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个人采取赞助、捐赠等方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各县市区要把矩阵式医联体建设作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任务,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因地制宜推动改革举措优化升级,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郴州市矩阵式医联体建设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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