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郴政发〔2020〕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2020/08/05 3.7k 阅读 439 点赞

郴政发〔2020〕4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市)推广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2号)精神,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应新增3项,承接17项,取消1项,下放28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新增、承接、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新增、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取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各部门一律停止实施;对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市直部门要与承接部门做好交接指导,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

附件:郴州市本级新增、承接、取消、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49项)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20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