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人〔2026〕3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廖庆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廖庆庆同志的郴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勇同志任郴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张策同志的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菁同志的郴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翼鹏同志任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张震同志的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曹爱荣同志的郴州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中秋同志任郴州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曹国旺同志的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院长职务;
李勇同志任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刘艳红同志任郴州工业交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