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2026〕4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2026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对2026年1月31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99件,失效和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88件,需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抓紧完成修改,逾期未完成修改的,自动失效;2026年1月31日前公布但未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和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需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26年4月17日
| 文档附件: |
| 郴政发〔2026〕4号 关于公布2026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