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通 知

2020/01/22 1.6w 阅读 236 点赞

为尽可能保障我中心系统升级和财务核算改革后第一个月业务、报表核算的准确性,决定1月31日(即春节后上班第一天)、2月1日,暂停办理贷款放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受理等业务照常进行。请大家谅解并相互转告。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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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