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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郴政办函〔2026〕10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2026/02/06 4.8k 阅读 252 点赞

  郴政办函〔2026〕10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最新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予以明确,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原郴政办函〔2024〕67号文件同时废止。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文档附件:
    郴政办函〔2026〕10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