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CR-2011-01016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M编制目的
1.2�M编制依据
1.3�M适用范围
1.4�M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M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M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M监测系统与日常监管
3.2�M预警预防行动
3.3�M预警分级
3.4�M预警解除
4.应急响应
4.1�M分级响应程序
4.2�M信息共享和处理
4.3�M通讯
4.4�M指挥和协调
4.5�M紧急处置
4.6�M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M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4.8�M新闻报道
4.9�M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M善后处理
5.2�M社会救助
5.3�M保险
5.4�M供水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
6.1�M通信与信息保障
6.2�M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M技术储备与供水保障
6.4�M应急送水保障
7.监督管理
7.1�M宣传与培训
7.2�M预案演练
7.3�M奖励与责任
7.4�M监督检查
8.附则
8.1�M预案管理与更新
8.2�M市际沟通与协作
8.3�M应急补偿
8.4�M预案生效时间
1.总则
1.1�M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城市供水(包括二次供水,下同)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提高应对城市供水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供水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M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M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供水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
(1)城市水源、出厂水质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水库大坝、取水拦河堤坝、取水构筑物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城市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城市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和液氯钢瓶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性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或区域供水;
(6)调度、自控、营业等城市供水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7)传染性疾病暴发;
(8)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9)供水水源严重污染、供水水质出现问题,影响城市正常供水。
1.4�M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对城市供水事故做出快速反应,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供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在各级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单位)联动应急工作机制。
(3)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已发生的城市供水事故迅速处置,尽快恢复城市正常供水。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M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M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郴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供水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城市供水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管供水副局长及市经信委、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武警郴州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郴州日报社、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市通信部门、市供电部门、市供水企业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郴州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2.1.2�M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调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有关事务;
(2)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救援实施的建议;
(3)贯彻郴州市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支持和支援;
(4)组织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