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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政办发〔2020〕31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2020/08/12 1.1k 阅读 534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郴州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全面改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交易环境,提升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水平,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的特点属性,强化农贸市场惠民生、保供应、稳物价、保安全、促消费的功能定位,统筹推进城乡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和转型升级工作,促进全市农贸市场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2020年底,完成市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打造市场提质改造的样板示范工程;各县市区全面完成马路市场取缔和搬迁工作任务;2021年至2022年底,完成市中心城区其余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因市场自身条件无法满足改造标准的农贸市场的关闭转型工作,各县市区完成政府驻地城区农贸市场和重点乡镇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布局。按照《郴州市中心城区市场布局专项规划》(2016年修改)和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设置城区农贸市场。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土地出让时,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根据规划明确农贸市场、生鲜市场或净菜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配建,并实施统一运营和管理。重建、新建的菜市场摊位、商铺不得分割出售。

(二)推进星级农贸市场建设。按照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星级创建要求,纵深推进农贸市场“消费环境放心、食品安全放心、管理服务放心、诚信经营放心、价格计量放心”等5个方面的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文明、干净、诚信、安全的市场环境。通过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提升乡村农贸市场品质。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改善乡村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加快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重点解决乡村农贸市场设施简陋、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多、管理手段粗放、长效机制缺乏等问题,使乡村农贸市场的购物环境更加优美、民生公益性更加突出,农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管理。强化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交通秩序、消防通道、卫生环境、市容市貌管理,确保市场周边环境良好。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不少于农贸市场总面积百分之十的比例在市场内设置本地农产品自销区域。在农贸市场内临时销售自产农产品的销售者,应当服从管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遵守市场经营秩序。确因无法满足本地季节性自产瓜果销售场地需求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在农贸市场以外的区域划定季节性便民临时销售区,并向社会公布。临时销售区的管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五)鼓励新型业态市场发展。适应城市发展、创文巩卫等城市形象提升,重点打造精品特色农贸市场,力争融入时尚、文化、创意、特色、品牌等新元素,融合旅游、休闲、购物、餐饮等行业,创新经营业态,使农贸市场从传统农产品购物场所转变为现代化消费服务平台,使农贸市场成为城市的窗口、文化的窗口。

(六)促进新型智慧数字市场建设。支持农贸市场转变传统销售模式,发展线上配送服务,引入线上下单、市场发货、第三方配送经营模式。激发农贸市场发展活力,加快建设大型社区智慧微菜场布局,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消费服务。引入互联网企业,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信息化改造,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检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模式。

(七)启动绿色环保市场创建。加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开展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工作,实现农贸市场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促进市场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实行购物塑料袋有偿提供。推广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菜篮子、布袋子。农贸市场内经营产生的各类污水、冲洗水等须进入污水系统,同步做好雨污分离。

(八)实现农贸市场专业托管。要进一步优化托管方案、扩大托管范围、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专业化托管进程,全市农贸市场要实现专业化管理,提高专业化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战斗力强的管理团队。让专业化管理发挥真正的效应,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专业管理给农贸市场带来的可喜变化。

(九)完善农贸市场精细管理。推广远程监控监管新模式,各县市区要将农贸市场纳入远程监控监管范畴,实现远程监控监管的全覆盖。要不断健全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商品质量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及信用公示制度,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

三、实施模式

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一)将市、区两级国有农贸市场所有权或经营权划转至市级、区级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实施改造升级,项目竣工验收后可自主或委托经营管理。

(二)中省单位所属农贸市场和民营农贸市场采取出让产权或出租市场经营权等方式,交市、区城投公司实施提质改造和经营管理,或招商引进2-3家全国专项从事农贸市场运营管理的龙头企业,采取出让产权或出租经营权等方式负责实施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和经营管理。

(三)对不愿意出让产权或出租经营权的农贸市场,由农贸市场业主负责按照统一标准和时限实施市场改造,并按相关规定和比例承担改造费用。

(四)未能按时完成提质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将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县市区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可参照以上模式执行。

四、实施步骤

全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7月)。出台《郴州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现状开展摸底,详细掌握各农贸市场面积、摊位数、经营户数、经营类别、市场管理情况及立项、土地、规划、环保、消防等审批情况,结合实际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各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2年12月)。各县市区政府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省、市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规范和验收标准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工作。

1.2020年7-12月,完成市中心城区罗家井农贸市场、下湄桥农贸市场等农贸市场的提质升级工作,高标准打造新型“智慧农贸市场”标杆,充分发挥国有农贸市场在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县市区按照《湖南省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湘政办函〔2019〕75号)、《郴州市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郴政办函〔2019〕138号)、《湖南省农贸市场改造规范》和《湖南省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等文件要求,完成马路市场关闭搬迁和新建、改建农贸市场建设任务。

2.2020年7月-2022年12月,北湖、苏仙两区政府对照市城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成熟一个,改造一个,逐步完成辖区内中心城区国有、民营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工作,引导市中心城区辖区内规模小、环境差,因自身条件欠缺无法满足改造标准的农贸市场实施关闭或转型(见附件)。

(三)第三阶段:验收评审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各农贸市场提质升级项目竣工后,由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工作计划,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投入、工程造价等内容进行评审,财政、商务、规划、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验收合格的,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助,市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补贴政策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制定。

五、职责分工

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开办方承担实施市场提质升级和改造主体责任任务,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一)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工作负总责,制定本辖区工作行动计划,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专项补助资金,统一组织实施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调查摸底,提出分类处置的建议方案;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关停转型所涉及经营户和周边居民的宣传引导工作,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期间的分流方案和过渡性措施。北湖区、苏仙区政府同时负责辖区内活禽定点屠宰场规划选址和建设,实施中心城区家禽集中屠宰;负责对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初审工作。

(二)商务部门:负责拟定全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和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组织相关部门对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进行验收评审以及财政补贴资金的复审工作,配合市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指导、督促北湖区、苏仙区政府实施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工作,指导郴投集团实施罗家井农贸市场、下湄桥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工作。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计量、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四)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农贸市场内违反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和农贸市场周边商场超市门面占道经营等行为;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期间利用城市道路或相关公共场所设置临时“疏导点”和“便民点”的工作。

(五)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家禽定点屠宰场检疫监管工作,出具家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负责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六)财政部门:落实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农贸市场提质升级经费的审核以及补助资金的核定拨付。

(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贸市场供地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在城乡规划中做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实施,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土地出让时,根据规划确定配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或净菜市场作为公共配套设施。

(八)发改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落实农贸市场用水用电优惠政策。

市、区两级住建、环保、卫生健康、工信、公安、消防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农贸市场提质升级的相关工作。具有国资背景的农贸市场,由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其配合辖区政府按计划完成市场改造升级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郴州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郴投集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农贸市场提质升级领导小组,压实乡镇(街道)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落实市场主办方的主体责任,结合辖区每个农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升级改造计划并加快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县市区两级各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依据各自职责职能,在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规范经营、监督管理等活动中主动履职,强力协调推进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

(三)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等属性,在农贸市场规划选址、工程建设、配套设施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优化审批流程、减免相关规费、落实水电优惠价格,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等,集聚各方力量共同支持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四)强化财政补助。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落实农贸市场提质升级改造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改造的积极性。对市中心城区纳入改造计划并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改造金额每平米1000元以内的,市财政、区财政、市场业主分别按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改造费用;改造金额每平方米超过1000元的部分由市场业主自行负担。按照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鼓励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业主提前完成市场提质升级改造任务,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提质改造任务且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改造金额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的,市场业主按20%的比例承担改造费用,差额部分由市、区财政各负担40%。

(五)强化考评考核。将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全市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和升级改造情况的定期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属地政府要及时采取督办、约谈等措施,限时整改。

附件:2020-2022年郴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升级计划表

2020-2022年郴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升级计划表

序号

市场名称

所属城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责任单位

市场性质

完成时间

备注

1

罗家井市场

北湖区

11000

市市场服务中心

国有

2020年12月

2

下湄桥菜市场

北湖区

8000

市市场服务中心

国有

2020年12月

3

建设里农贸市场

北湖区

1200

市蔬菜良种物资推广中心

国有

2020年12月

拟关闭

4

 香雪农贸市场

北湖区

5500

振兴房地产

股份制

2020年12月

拟关闭

5

南国农贸市场

北湖区

2500

市供销社

国有

2021年12月

6

302临时农贸市场

北湖区

1023

湘核302大队

国有

2021年12月

7

鑫沙苑农贸市场

北湖区

5100

湘南地质勘察院

国有

2021年12月

8

东风农贸市场

北湖区

11600

李重文

国有

2021年12月

9

铁路农贸市场

苏仙区

2500

广州铁路局郴州铁路管理处

国有

2021年12月

10

白露塘农贸市场

苏仙区

11700

苏仙区政府

国有

2021年12月

11

苏仙农贸市场

苏仙区

3668

市住建局

国有

2021年12月

12

苏园农贸市场

苏仙区

1500

苏仙区政府

国有

2021年12月

13

七星农贸市场

北湖区

2800

七里洞村委会

集体

2021年12月

14

东湾市场

北湖区

1200

东湾组

集体

2021年12月

15

三里田市场

北湖区

1900

三里田村组

集体

2021年12月

16

六角坝菜市场

北湖区

1600

三里田村六角坝组

集体

2021年12月

17

同心桥菜市场

北湖区

1500

同心桥村

集体

2021年12月

18

上白水农贸市场

苏仙区

828

上白水社区

集体

2021年12月

19

王仙岭农贸市场

苏仙区

540

王仙岭社区

集体

2021年12月

20

南岭山庄农贸市场

苏仙区

1500

南岭山庄业主委员会

集体

2021年12月

21

同新农贸市场

北湖区

6500

罗治斌

个体

2022年12月

22

协作农贸市场

北湖区

3600

曾安龙

个体

2022年12月

23

五岭农贸市场

北湖区

1500

李琳

个体

2022年12月

24

神仙岭农贸市场

北湖区

4200

曹太平

个体

2022年12月

25

报社农贸市场

苏仙区

180

梁建宝

个体

2022年12月

26

五里堆市场

北湖区

800

农润民丰农业有限公司

股份制

2022年12月

27

骆仙农贸市场

北湖区

800

农润民丰农业有限公司

股份制

2022年12月

28

曹家坪农贸市场

苏仙区

2500

郴州市飞天房地产公司

股份制

2022年12月

29

东苑阁农贸市场

苏仙区

6000

郴州市裕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股份制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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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