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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政发〔2013〕17号 关于调整公布郴州市市城区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2013/12/04 1.7w 阅读 153 点赞

CZCR-2013-00026

郴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布郴州市市城区国有土地

收益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加强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确保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湘财农税字〔1999〕28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郴州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郴政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郴州市市城区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予以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郴州市市城区国有商服用地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表

2.郴州市市城区国有住宅用地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表

3.郴州市市城区国有工矿仓储用地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表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9日

下载查看:郴政发〔2013〕17号.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