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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政发〔2017〕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2017/04/13 1.4w 阅读 457 点赞

郴政发〔2017〕4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6〕8号)精神,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应取消1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2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6项行政许可事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调整事项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5项)

2.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项)

3.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项)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7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下载查看:郴政发〔2017〕4号.doc



文档附件:
    郴政发〔2017〕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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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