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2017〕16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取消下放承接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56项行政权力,承接2项行政权力,对6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承接、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过去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9项)
2.下放和部分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47项)
3.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2项)
4.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6项)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7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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