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2024〕3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2024年10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68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38件。凡本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满后自然失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24年12月13日
| 文档附件: |
| 郴政发〔2024〕3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