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发放办法
一、责任单位
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责任人
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办公室荼工对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责任人为主任、分管副主任、承办人。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当A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
(四)《关于严格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工作的通知》(湘老字〔2002〕9号)
四、办理发放对象
免费为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中央驻湘办事机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办理、补办发放《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五、办理发放程序和时限
(一)办理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提交申办《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资料(身份证、一寸免冠照2张)。
(二)办理单位整理申办资料,打印申办人名册,出具办理单位证明。
(三)申办人资料进入电脑(60―64周岁办绿证、65周岁及以上办红证)打印、加盖钢印后发放。
(四)补办《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时,须要备带当地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方可补办。
(五)申办、补办《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情况在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下最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