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为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根据住建部“双贯标”要求,我中心自2021年元月起将按月对冲还贷方式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冲式,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的资金不再划入职工银行卡,改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直接扣划还贷。即在每月指定的还款日从已签订对冲还贷协议的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扣划还贷。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扣划金额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仍需职工在约定还款银行卡中补足,由委托银行在每月指定的还款日统一扣款。
对上述业务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29热线。
特此公告。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