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每年结算一次,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算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利息当天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我中心将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1日进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确保年度结息及对账工作及时准确,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失,在此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所有线上业务(含湘易办、互联网+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和线下业务,线下资料正常受理。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