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我中心需在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4日期间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业务大厅、“郴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湘易办”住房公积金专区等(注:含跨省通办及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线上渠道将于2024年10月28日08:00后暂停办理业务。线下窗口仍正常收取各类业务的纸质资料,但无法录入业务系统,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在线下窗口提交纸质资料申请。
二、10月28日至11月3日期间,请各单位不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转入我中心的银行账户,确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与缴存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联系进行处理。
三、及时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如您在10月22日之前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已通过我中心审批的,请您及时完成贷款面签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您的贷款资金在10月28日前发放成功。如因贷款职工个人延误,会导致该笔业务撤销再重新办理。10月22日至11月1日受理的贷款业务,暂不录入业务系统,待11月4日新版业务系统上线后再录入,然后根据我中心窗口的电话通知继续办理。
四、从11月4日起,线下窗口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各类网上业务在恢复正常使用前,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相关业务均可在线下窗口办理。
五、为确保资金安全,拟按下列时间顺序分批次恢复网上业务正常办理:
(一)2024年11月11日,恢复单位网厅、内部转移业务和离职、租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出境定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提取业务。
(二)2024年11月18日,恢复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增设电梯、“三重”(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等提取业务。
(三)2024年11月25日,恢复退休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和提前还款、变更还款账户等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因我中心新版业务系统初始运行给您造成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