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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惠民利民便民 政策措施解读(五)

2025/12/01 1.8k 阅读 319 点赞

  ◆关于增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频次

  缴存职工可以自行选择按年提取或按季度(月)提取任何一种形式(同一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按年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租金上限,按季度(月)提取额不得超过3个月(当月)的租金上限。同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2月),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租金上限。

  ◆关于优化购房提取政策(暂行至2026年5月27日)

  1.省内购房提取不受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对湖南省内跨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本人及配偶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2.省内购房提取不受购房提取次数限制

  对湖南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取消“缴存人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的规定,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为购房所在县(市、区)首套房、二套房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3.缩短购买二手房提取时限

  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二手房的,办理提取业务对产权过户后的时间要求由12个月缩短到6个月,即在产权过户满6个月后可办理提取业务,提取时限顺延到6个月后的24个月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产权过户满6个月的限制:①该套二手房为湖南省内所在市(州)行政区域内首套房的,②该套二手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抵押该房产的。

  ◆偿还商贷提取业务取消商贷笔数限制

  1.对郴州市内偿还商贷笔数不做限制

  缴存职工和配偶偿还2笔及以上郴州市内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以每年对其他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12个月本息还款额合并计算进行提取。

  2.“直提结清商贷”业务对郴州市内商贷笔数不做限制

  缴存职工和配偶有2笔及以上郴州市内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直提结清业务的,可以参照正常还贷提取取消笔数限制。

  ◆关于优化其他相关业务政策

  1.关于婚姻关系不同情形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购(建)房人婚前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婚后其配偶可以按规定办理购(建)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业务;

  购(建)房人婚前在郴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婚后其配偶不得办理购(建)房提取业务,但可以按规定办理婚后还贷部分的提取业务,“异地购房郴州贷款”的不受限制。

  2.优化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提取的次数规定

  缴存职工因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情况在同一自然年度多次发生的,可以按实际发生次数办理提取业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