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办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5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督查反馈问题
2020年,全省161座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中,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达38座。
二、整改目标
“十四五”期间,完成城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任务,合流制管网占比逐年下降,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3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提高到100毫克/升以上。
三、验收标准
(一)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新建管网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逐年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湖南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编制;2025年12月31日前,全省城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0公里,合流制管网占比明显降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
(二)开展管网排查摸底。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存量,以及功能状况、混接错接及用户接入情况,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到2023年12月31日,各城市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
(三)实施“一厂一策”整改方案。针对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围绕服务片区管网,系统排查进水浓度低原因,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改方案,完善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改方案;2025年12月31日前,3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提高到100毫克/升以上。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落实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按照省定任务要求,郴州市“十四五”期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任务数300公里、其中改造任务数15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为达到70%。郴州市城区、各县市全部完成了辖区内《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全市累计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533.8公里,其中新建271.3公里、改造262.5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通过逐年开展合流制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2024年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已提高至71.84%,提前达到整改目标。
2.深入摸排检测,不断推进数字化建设。2020年11月起,我市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区市政管网及排水单元排水管网进行摸排检测,共摸排市政管网1492公里,占比100%,为科学制定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有序推进管网建设提供了数据支撑。2022年11月市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全面实现了郴州市设市城市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
3.实施“一厂一策”,确保进水浓度达标。全省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达38座中,涉及郴州市共有8座,分别为:郴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桂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嘉禾县污水处理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桂东县污水处理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2021年底前,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均已稳定达到100毫克/升以上。
五、验收销号情况
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验收销号标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3月25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35-2161216。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