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6.已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附网上登记备案页面);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约1400万
(四)采购范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的市委机关食堂、市政府机关食堂、周转房食堂。
(五)采购的项目:1、主食类、副食类供应商;2、配料类供应商;3、食堂配套超市日常货品类供应商。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机构需根据代理项目进行预报价,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推荐。
六、其他要求
申请人自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事务管理科(地址:民权路2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07室)。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3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茜
联系电话:2368188
地址:民权路2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07室
附: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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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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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场地 (5分) |
在郴州市辖区内有办公场地,办公场地200平方米(含)以上计5分,100平方米以办公场地下计3分,无办公场地不计分。(提供房办公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办公场地带地址水印的内部环境照片,资料需证明确属公司办公场地,所有提供的均要盖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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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类似业绩 (10分) |
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入围通知书时间为准)代理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10分。 注: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入围通知书加盖公章,缺一项不计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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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荣誉(10分) |
企业获得过近两年内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佳(或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称号,计5分(提供获得荣誉的红头文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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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团队 (15分) |
拟任职项目组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计2.5分,最多计5分 备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本单位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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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任职项目负责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计3分; 2.近三年具有招标代理行业相关奖项或者荣誉的计3分 2.具有2年以上类似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经验的计4分; 备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招标/中标公告截图)、及本单位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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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采购代理方案(30分) |
依据应选人的招标采购方案、拟任团队人员、工作流程、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综合评定,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自主打分,优秀计25-30分,良好16-24分、一般计9-15分,差计0-8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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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档案整理方案 (10分) |
应选人针对采购人招标/采购项目提供专门的档案整理及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含档案整理内容、标准、规范及资料移交、档案调取等,评审委员会根据应选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分档计分:优秀计8-10分,良好4-7分、一般计1-3分,差计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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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报价 |
1、按¥119000.00元(标准取费代理费)为最高限价作为报价依据。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应选人的报价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3、评审价格≤评标基准价的,价格得分=满分值; 4、评审价格>评标基准价的,其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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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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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照得分顺序排名,选取第一名为本项目代理机构 参会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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